正确答案: AB
秦律 唐律
题目:奸党罪名最早出现下列哪个律令中?
解析:
指明、清律关于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的“奸党”专条。明代之前,历代律文中均未设。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代、特别是唐、宋两代臣下结党、皇权旁落的教训,于
奸党洪武(1368~1398)年间多次颁布禁止宦官干政和大臣朋党诏令,并在《大明律》中创设了奸党专条,对违反者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明律奸党条规定:“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若有不避权势,明具实迹,亲赴御前执法陈诉者,罪坐奸臣。言告之人与免本罪,仍将犯人财产均给充赏,有官者升二等,无官者量与一官,或赏银二千两。”除奸党本条外,明律吏律职制门下的一些条款也有惩治奸党的规定。如“交结近侍官员”条规定:“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上言大臣德政”条规定:“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为了防止大臣私人荐引,结党营私,“大臣专擅选官”条规定:“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若大臣亲戚非奉特旨,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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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第 13 题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丙以杀人故意,向情敌张三的食物中投放了毒药,因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张三没有中毒身亡
解析:[考点]犯罪未遂
[多选题]第 56 题 关于乙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对乙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
解析:[考点]共犯、帮助犯
[单选题]第 7 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
控告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控告和举报三者的区别。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住)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刑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两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8。
[单选题]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给付之诉
[单选题]对于丁的投案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丁虽然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但交待了本人与甲共同犯罪的事实,因而构成自首
[多选题]广告公司应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自己没有过错
对广告牌已尽了保管、维护义务
解析:依据上题的解析,被告仅对其有无过错进行证明。选项BD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