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题目: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对合同成立地点的认识。
根据《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
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时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所以原则上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基于此,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当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本题中A项正确;B项错误,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地;C项错误,应为承诺生效地;D项错误,应为主要营业地。
【考点】考查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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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属于项目动态控制进度纠偏措施中技术措施的有( )。
改进施工方法
改变施工机具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动态控制方法。选项BCE属于项目动态控制进度纠偏措施中的组织措施。
[单选题]由于基础工程发生严重拖期,为了赶工,施工负责人未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从事故等级看,该事件属于( )。
重大事故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F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多选题]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包括( )。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解析:本题考查质量事故按照损失严重程度的分类。按照规定,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者,判定为重大质量事故。所以,选项C正确。
[多选题]关于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及其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
可以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
以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
解析: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作用:(1)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2)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人工需求(工种和相应的数量);(3)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施工机械的需求(机械名称和数量);(4)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建筑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和辅助材料等)的需求(建筑材料的名称和数量);(5)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资金的需求等。
[单选题]结构的( )是指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的性能。
耐久性
[单选题]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施工企业可以被免除违约责任的是()。
施工过程中发生罕见洪灾,导致工期延误
解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人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的《合同法》仅承认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B选项中的洪灾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免责事由,为正确选项。A选项和C选项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D选项中的泥石流虽属于不可抗力,但由于发生在迟延履行后,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