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用

题目:、《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作用以及作用的形式。 【解析】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的影响。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社会作用是目的,规范作用是手段。在规范作用中又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法的作用又是有限的,既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关于法律的作用的考查中,一般集中在规范作用中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的作用,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另外一种是规范性指引,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性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性指引,又称选择性指引,即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本题中,《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它作为一种规则适用于不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显然是一种规范性指引;该法条中只是规定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并没有规定可以选择承担不同的责任,所以它是确定性指引。可见,C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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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责任。下列哪一做法不是法官违反职业道德承担道义责任的基本方式? 
  • 法院通报批评 

  • 解析:

    A

      解析:2002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道义责任的方式包括同行的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责、自我良心的谴责。而A项的法院通报批评,显然不属于道义上的责任。因此应选A项

     


  • [多选题]甲在生前借用乙的自行车,租期3个月,未及返还,甲即去世。其继承人丙并不知道甲遗留的自行车系他人的财产,遂作为遗产继承,并在上下班或业余时间使用。一年半后,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并赔偿因其使用给自行车造成的磨损,丙表示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丙返还时,不需要对自行车造成的磨损进行赔偿。

    乙向丙返还自行车的占有返还请求已经消灭。

  • 解析:

    本题答案AC。丙返还时,不需要对自行车造成的磨损进行赔偿。乙向丙返还自行车的占有返还请求已经消灭


  • [多选题]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 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 解析:

    A,所谓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用来指称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


  • [多选题]第 60 题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位于某市A区)认为耿某修建在某大学南门路边的房屋(位于某市B区)为违章建筑,给予耿某罚款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耿某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将违章建筑拆除。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房地产管理局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人民法院若认为耿某所建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 解析:[考点] 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 [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

    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

      法院 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诉讼和解是指当 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有以下 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A项正确。

      (2)参加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因此,B项正确。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因此,D项正确。

      另外,诉讼中的法院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原则,且法院在组织调解时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而诉讼和解则没有相关的程序性规定和要求。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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