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代理人辞去委托
题目:下列情形中,构成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考生首先要求熟悉委托代理与法定、指定代理终止情形的区别;其次要求熟悉不构成委托代理终止的特殊情形。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指定代理的产生均涉及人身关系,即被代理人属于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均只能是自然人;而委托代理的产生不涉及人身关系,其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本题选项中,A选项"代理人辞去委托"属于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终止情形,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而B选项"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以及D选项"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等情形均涉及人身关系,应属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C选项"被代理人死亡"只属于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不能构成委托代理终止。因此B、C、D选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不符合题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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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开挖较窄的沟槽,宜采用的支护方式是( )。
横撑式
解析:基坑的支护方法。基坑(槽)支护结构的形式有多种,根据受力状态可分为横撑式支撑、重力式支护结构、板桩式支护结构等。开挖较窄的沟槽,多用横撑式土壁支撑。重力式支护结构是指主要通过加固基坑周边土形成一定厚度的重力式墙,以达到挡土的目的。板式支护结构由两大系统组成:挡墙系统和支撑(或拉锚)系统。悬臂式板桩支护结构则不设支撑(或拉锚)。喷锚支护包括喷混凝土和设置锚杆两个内容。土钉支护工艺,主要是改善边坡的受力条件,有效地保证边坡稳定,土钉支护用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的非软土场地;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上述这4种支护方式,利用支护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在支护之间架设横向支撑,这时要求基坑(槽)侧壁相对距离要近,因此只有横撑式可满足,所以答案应选A。
[单选题]在某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于2013年6月1日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13年6月25日签订了施工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应在( )前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013年6月15日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招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日期是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确定中标人之日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