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进行索赔须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索赔事件发生( )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正确答案 :C
28d
[单选题]关于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解析: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形式可以是承包方或设计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也可以是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故选项A正确。
[单选题]给水处理的混凝工艺是水质净化处理的加药、混合、反应各环节的总称,包括凝聚和( )作用。
正确答案 :C
絮凝
解析:考点为给水处理工艺内容。正确选项为C"絮凝";其他3个选项:过滤、沉淀、消毒都是混凝后的处理工艺环节。有关参考内容如下:给水处理对象通常为天然淡水水源,主要分为:来自江河、湖泊与水库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井水)两大类。水中含有的杂质,分为无机物、有机物和微生物三种,也可按杂质的颗粒大小以及存在形态分为悬浮物质、胶体和溶解物质三种。给水处理目的是去除或降低原水中悬浮物质、胶体、有害细菌生物以及水中含有的其他有害杂质,使处理后的水质满足用户需求。基本原则是利用现有的各种技术、方法和手段,采用尽可能低的工程造价,将水中所含的杂质分离出去,使水质得到净化。常用的给水处理方法见下表。混凝是水质净化处理的制药、混合、反应各环节的总称,包括凝聚和絮凝两个阶段。给水处理厂设计,应对投药、混凝、沉淀和过滤等处理环节进行具体分析,采取适当的处理工艺。给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混凝和分离两大过程,混凝的作用是促使原水中的胶体杂质形成絮体,将混凝形成的絮体通过沉淀或者气浮的方式从水中分离出去,统称为絮凝;剩余的少部分微小絮体及其他杂质,再经过过滤而分离出去的处理过程。
[多选题]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正确答案 :ACE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单选题]关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
解析:自治区的自法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當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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