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关于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以下说法: Ⅰ.确定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基本性能设计目标; Ⅱ.当构件的承载力明显提高时,相应的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 Ⅲ.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时,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分别为0.12、0.34、0.72; Ⅳ.针对具体工程的需要,可以对整个结构也可以对某些部位或关键构件,确定预期的性能目标。 试问,针对上述说法正确性的判断,下列何项正确?
解析:Ⅰ.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2款; Ⅱ.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3款; Ⅲ.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1款及第5.1.4条; Ⅳ.正确,见《抗规》第3.10.2条及条文说明。 【命题思路】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基本概念和规定的了解程度。 【解题分析】 1."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属于性能化设计的一般性表述,也是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抗震性能化设计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此要求。 2.抗震性能化设计要求结构在小震、中震、大震时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研究表明,通过提高承载力可以推迟结构进入塑性工作阶段并减少塑性变形,而变形能力的要求可根据结构及其构件在中震、大震下进入弹塑性的程度加以调整。 3.各抗震设防烈度对应的小震、中震、大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第3.0.3条及第5.1.4条已给出。 4.建筑的抗震性能化设计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相比,有较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可以针对具体工程的需要对整体结构,也可以仅对其某些部位和关键构件,灵活运用各种措施达到预期的性能目标,着重是提高抗震安全性或满足特定的使用功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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