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 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 解析:

    CD

      解析: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或向经收货人背书转让的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记名提单一般不能转让。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的转让,无须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指示提单是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因此选CD.

     


  • [多选题]TOEFL考试试题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美国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独立命题。未经美国考试中心的许可,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简称新东方学校)将TOEFL进行复制用于教学活动,同时,新东方学校汇编出版发行TOEFL考试试题。美国考试中心遂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庭。以下有关试题著作权问题表述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CD
  • TOEFL考试试题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新东方学校没有侵权

    虽然美国考试中心对TOEFL考试试题享有著作权,但新东方学校可以将其少量复制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

    如果新东方学校将TOEFL考试试题大量复制作为内部资料发给培训学生,但收取资料费用,这种行为以超出合理使用的界限。

  • 解析:

    AD试题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以保护作者权益原则、鼓励优秀作品原则、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以及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一致原则为基本原则,合理公平的解释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著作权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创造成果。”在具体的运用上,根据《著作权法》以及司法实践,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客体应该具备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独创性、可复制性以及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对象。我们可以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分析试题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1、 独创性。  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首要条件。它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在本案中,ETS的试题是由ETS聘任的专家小组独立构思而成的,并且经过版权登记,在表现形式上与同类的考试机构所出的试题有明显的区别。但新东方学校在抗辩中指出,ETS和GMAC认为自己对TOEFL、GRE、GMAT试题享有著作权,作品有独创性,但是证据只有其一位高级职员的证言。一审以这样一个与案件有重大关系的证人证言来认定试题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合适的。而且,试题属于文字作品,并未表达什么作者的思想。然而在独创性条件的要求中,主要是要求作者的独立构思,即试题是作者的独立劳动的体现,并且经过了相关版权的登记,在其内容或者表现形式上与其它作品有明显的区别,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是篡改他人的作品。而对于独创性的举证,证据虽然只有一位高级职员的证言,但试题是ETS和GMAC长期独立劳动的表现,同时试题作品都在美国做了版权登记,这是长期以来人所共知的。很显然,试题是符合独创性要求这一条件的。  2、 可复制性。  在这一点上,ETS和GMAC的试题主要是以书面和计算机数据的形式出现,很显然是符合这一个条件。  3、 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和排除性规定,完全列举了应排除使用的全部对象。因此,根据反对解释原理,试题应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范围。在我国的现实中,同样是存在试题受到保护的实例。过去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此外,根据我国参加的伯尼尔公约和TRIPS协议,其他成员国的作者的作品应该受我国法律保护。据此ETS和GMAC试题的著作权在我国是应当受到保护的。  综上所述,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作品基本特征的试题,可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取得受保护的著作权法律依据


  • [多选题]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被告为县国税局

    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

  • 解析:

    ABCD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故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D项正确。

     


  • [多选题]国家机关的监督,都是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法的效力,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
  • 正确答案 :AB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 解析:

    B,因为中国人民攻治协苘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纽织,并不是国家机关


  • [多选题]、《德国民法典》具有哪些特点?
  • 正确答案 :A
  • 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

  • 解析:B.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

  • [多选题]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技术开发合同,甲公司委托张某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张某交付了技术成果,甲公司付清了报酬。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正确答案 :ACD
  • 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如张某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如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 解析:本题涉及委托开发技术合同中技术成果的权属问题。依《合同法》第339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单选题]在经营者有下列哪一种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对经营者请求"退一赔一"?
  • 正确答案 :D
  • 中国大陆制造的皮鞋标明为意大利原产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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