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工期
题目:矿井施工准备工期与矿井竣工工期之和构成矿井建设的总工期,矿井建设的总工期一般可依据( )来进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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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单选题]下列关于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性
[多选题]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工程,其中运输大巷2000m。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表明,该大巷大部分为中等稳定岩层,属于Ⅲ类围岩,巷道顶板以上、底板以下10m范围内无含水层。巷道要穿越一断层,落差30m,断层附近围岩很容易冒落,属于Ⅴ类围岩。设计该大巷采用锚喷支护,穿越断层地段锚杆间排距缩小为600mm。施工计划月成巷200m。
在运输大巷施工到断层附近时,巷道围岩出现渗水,在掘进开挖半小时后不断发生破碎围岩冒落。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巷道穿越断层的措施和支护方案,经过监理和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了该方案,最后巷道安全通过了断层,验收合格。但半年后该运输大巷穿越断层段的两帮出现了变形,喷射混凝土有少量开裂,经检查无明显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了修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索赔。
问题:
1.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及巷道设计有何问题?施工单位应如何及时解决资料准备方面的问题?
2.针对运输大巷穿越断层的情况,施工单位应提出哪些合理技术措施?
3.通常情况下,何时进行该段巷道的中间验收?这种验收属于什么性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其他)的验收?请说明该段巷道验收时应检查和检验的主要内容。
4.施工单位可否对巷道修复工作进行索赔?说明理由。
[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B、C、D项正确;E项,属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服务期满。
【考点】考查劳动者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