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题目: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解析:
【答案】B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解析】选项A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甲市中级法院与乙县法院是不同的法院,且陈法官也没有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工作发表意见,其叮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选项B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同)第十四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本项中,钱法官就本院在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发表意见,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选项C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一)规定,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选项D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二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一)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二)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三) 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本项中,朱院长可以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A
选项A说法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的平等,而不是立法的平等。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立法,由专门设立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只有议员(或人大代表)才享有立法表决权,普通公民没有立法表决权。在我国,行使立法权的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有立法权。
选项B、C、D说法正确。《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内容为:(1)平等对待,就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2)反对特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3)禁止歧视,不允许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视待遇。
AC,《宪法》第101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A、C项是正确的。
考查《宪法》条文的直接规定,要求考生准确记忆检察长的罢免程序。注意两个步骤三个主体:县级以上(本级)人大罢免,报上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应特别注意《宪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的罢免、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程序是不同的。因检察院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故选举、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