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大札撒》
题目:元朝建立前,成吉思汗制定了一部简单的成文法,其名称是( )。
解析:解析:《泰和律义》是金国制定的成文法。元的“条格”相当于唐宋金以来的“令”、“格”、“式”,是一种法律形式。《风宪宏纲》则是元仁宗时制定的。因此,排除A、C、D,唯有B是元建立前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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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有效
解析:解析:由于宣告死亡属于法律的拟制,如果这一拟制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以实际情况为准。因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有效。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全部价款,约定乙应于2006年12月1日前交货。11月20日,甲得知乙近期将出国,并已将全部库存货物及其他财产卖给他人。于是,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拒绝。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公法一般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私法一般以个人利益为本位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我国,一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论其制定主体是谁、效力等级如何,都应当纳入广义的法律范畴。而狭义的法律仅指由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也享有一定的立法权。选项C的说法也不正确,因为;法律作用按照作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类。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发生的影响,社会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法律被制定出来的初衷就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影响社会,因此,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才是目的。选项D的正确说法应该是:社会法的主干法律部门是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的形成最早是以反垄断法的出现为标志的。
[多选题]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有引起某种危害结果的( )。
必然性
可能性
解析:解析:在意识因素方面,直接故意既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即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有引起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性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