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题目:某人挂靠某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根据《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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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建筑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造价为6000万元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3年。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50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3500万元;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210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400万元。则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为( )。
72%
解析:根据公式: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1500+2100)÷(1500+2100+1400)×100%=72%
[单选题]关于劳务分包合同中保险的表述,错误的是( )。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由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保险的相关规定。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