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傅别
题目: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
解析:解析: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为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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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在我国,通过和公布宪法的机关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公布宪法,但我国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单选题]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
张三
解析:解析: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甲厂和张三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而李四只是帮助收集和整理材料,因此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张三。
[单选题]《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这种罪状形式属于( )。
叙明罪状
解析:解析:叙明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如本题所描述的妨害作证罪的法条,就对该罪的构成要件做了详细的说明,故为叙明罪状,选B项。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BU条文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释,如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仅描述为“故意杀人的”。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如针对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如“参照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等等。
[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庇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我国政府对于外国人提出的避难要求应当同意
解析:解析: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故A表述正确;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出于政治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故B亦表述正确;我国政府对提出外国人的避难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而C表述错误;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迁移和行动管理方面,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故D表述正确。
[多选题]下列关于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任何国体均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只有借助于政权组织形式,国体才能外化出来
解析:解析: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国家性质涉及的是国家的内容,国家的形式属于政体的范围。因而,国体与政体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与之相适应的政体。但政体对国体又具有反作用,国体只有借助于政体才能外化出来,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形成和上升为国家意志,才可能系统地使用暴力和其他一切手段,对社会进行管理和统治。
[单选题]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授予专利权的是
核爆装置的生产方法
[单选题]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单选题]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会维持成立状态
[多选题]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被概括为( )。
指引作用
教育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解析: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