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23.《高规》6.4.2条、6.4.3条中,"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如何才算"较高"?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一幢高60m、按6度抗震设防、位于Ⅳ类场地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在进行结构的抗震设计时,正确的是(  )。
  • 应进行截面的抗震验算,并同时对框架和剪力墙均按二级抗震等级考虑抗震构造措施

  • 解析: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5.1.6条第2款,6度抗震设防、位于Ⅳ类场地的高层应进行截面的抗震验算。 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 3—2010)第3.9.1条第1款,乙类建筑6度时,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而位于Ⅳ类场地抗震构造措施也应按7度要求考虑; 根据表3.9.3,7度抗震,H=60m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按二级考虑抗震措施,框架按三级考虑抗震措施; 根据第8.1.3条,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但不大于80%时,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其最大适用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故而框架应按二级考虑抗震措施。

  • [单选题]在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地区内的乙类、丙类高层建筑,应进行抗震设计,其地震作用计算按下列哪种做法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规定?(  )
  • 各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结构均应计算地震作用

  • 解析: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4.3.1条,①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②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 [单选题]某普通住宅,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房屋高度40.9m。地下1层,地上13层,首层~三层层高分别为4.5m、4.2m、3.9m,其余各层层高均为2.8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Ⅱ类建筑场地。第3层设转换层,纵横向均有落地剪力墙,地下一层顶板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 假定,转换层设在一层,一层有8根截面尺寸为900mm×900mm框支柱(全部截面面积A[XBzc1.gif]=6.48m2),二层横向剪力墙有效截面面积A[XBzw2.gif]=16.1m2,一~三层墙、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40。试问,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关于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比要求的底层横向落地剪力墙的最小有效截面面积A[XBzw1.gif](m2),应与下列何项数值最为接近?

  • 8.0


  • [单选题]下列关于软弱地基上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的一些主张,其中何项是不正确的? (  )[2009年真题]
  • 建筑垃圾不可利用作为持力层

  • 解析:A项,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7.2.8条,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正确;B项,根据第7.4.3条第2款,墙体内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或钢筋砖圈梁,正确;C项,根据第7.3.2条及表7.3.2,正确;D项,根据第7.2.1条,当建筑垃圾均匀性和密实性较好时,可作为轻型建筑地基的持力层,错误。

  • [单选题]某钢结构有悬臂主梁,悬伸长度为2m,则其容许挠度值(mm)为(  )。
  • 10

  • 解析: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第3.5.1条和附录A表A.1.1,主梁的容许挠度值为l/400,悬臂梁的计算跨度为其悬伸长度的2倍,即容许挠度为:2000×2/400=10mm。

  • [单选题]下列关于基础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其中何项是不正确的? (  )[2007年真题]
  • 扩展基础的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为C15

  • 解析:B项,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第8.2.1条第4款,扩展基础混凝土等级不应低于C20,正确;C项,根据8.2.1条第2款,扩展基础的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错误;D项,根据第8.4.4条,高层建筑筏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正确。

  • 考试布丁
    推荐下载科目: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员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 咨询工程师(投资) 注册城市规划师 土地估价师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