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
解析: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人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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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①国城市化水平远低于其他三国的主要原因是( )。
经济发展水平低
解析:①国城市化水平低因其经济不发达。
[单选题]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的相同处表现在哪一方面?( )
制裁机构
解析: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民事制裁旨在补救受害人损失;在程序上,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民事制裁一般由被侵害人提起诉讼;刑事制裁的方式由限制、剥夺自由、生命,民事制裁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财产补偿。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制裁机关都是人民法院。
[单选题]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一民事法律行为等的区别。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如赠与行为,保管行为。故A项符合题意。B项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抛弃行为、承认行为等,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故该项不符合题意。C项所指是单一民事法律行为。也不符合题意。单一民事法律行为与复合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前者指双方当事人都是一人,如果一方有两人以上,构成复合民事法律行为。D项纯属制选混乱,民法理论尚无此表述。
[单选题]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 )
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解析:B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可见,A项和D项符合权利能力的定义,是正确的。又因为公民的权利能力作为一种资格,只是一种可能性,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要想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还得具有行为能力;而行为能力不能与生俱来,其取得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B项错误,权利能力虽然与生俱来,但有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之分,前者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取得共勉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而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这种资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同等享有的。例如,在婚姻法律关系中,缔结婚姻的权利能力就只有达到法定婚龄的人才享有,且因性别、是否有禁止性疾病而不同。故B项为应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