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题目: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所以选项B错误;我国的工业产权仅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当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当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品",所以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业产权范围窄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工业产权范围;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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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有( )。
当事人自愿原则
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
合法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1)当事人自愿原则;(2)当事人平等原则;(3)合法原则;(4)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多选题]关于企业购买设备与租赁设备方案相比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租赁设备可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用较少资金获得急需设备
租赁设备不能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改造,也不能随时处置
租赁合同规定严格,毁约要赔偿损失,罚款较多
设备租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能享受税上的利益
[多选题](二)
毫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8500mz,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该工程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开挖土方需外运至指定地点。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了总进度计划,如图3所示,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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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依据基础形式、工程规模、现场和机具设备条件以及土方机械的特点,选择了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土方施工机械,编制了土方施工方案。
事件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基础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
事件三:当施工进行到第5个月时,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延期2个月,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一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
问题
1.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多少个月?指出该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以节点编号表示)。
2.事件一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土方施工机械的依据还应有哪些?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哪些人员?
4.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三项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多选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约束机制,取决于( )。
各主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外部的监控效力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约束机制的决定因素。约束机制取决于各质量责任主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外部的监控效力。
[单选题]关于《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中项目集和项目组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项目组合的管理包括识别、排序、管理和控制项目等
解析: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学科,50多年来在不断发展,传统的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是该学科的第一代,其第二代是项目集管理(Program Management),第三代是项目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第四代是变更管理(Change Management)。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对有关概念作了如下一些解释:项目集即:“一组相互关联且被协调管理的项目。协调管理是为了获得对单个项目分别管理所无法实现的利益和控制。项目集中可能包括各单个项目范围之外的相关工作。”项目集管理指的是:“对项目集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以实现项目集的战略目标和利益。”项目组合即:“为有效管理、实现战略业务目标而组合在一起的项目、项目集和其他工作。项目组合中的项目或项目集不一定彼此依赖或有直接关系。”项目组合管理指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战略业务目标,对一个或多个项目组合进行的集中管理,包括识别、排序、管理、和控制项目、项目集和其他有关工作。”因此,正确选项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