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
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认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
解析:ABC .
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有关规定,外交人员的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外交人员也免除作证义务。然而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可以由其派遣国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作出。外交人员本身没有做出这种放弃的权利。本题中,A项错误,因为管辖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同样,B项中外交人员有免除作证的义务,放弃这种特权由派遣国明示作出。C项错误,因为放弃豁免权应明示作出,甲国未答复视为不放弃。
[多选题]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六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钱;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它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ABCD
民事法律关系
平权性法律关系
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单向法律关系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分类。
【解析】基于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如民事法律关系,后者如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可以分为隶属性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法律关系,前者如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后者如民事财产关系;根据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比如不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和刑法上的犯罪即是;双向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即是;多向法律关系,比如行政人事调动关系即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前者如实体法律关系,后者如程序法律关系。依照该分类,顾大妈的行为是一种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顾大妈利用迷信诈骗财物,根据刑法第300规定,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这一行为形成单向法律关系,故选项A、B、C均不对,选项D正确。
[单选题]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单选题]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下列哪一个机构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对象?( )
正确答案 :D
证券公司
解析:【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