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题目: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解析:【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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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合同 

    扶养 

  • 解析:

    AB .

      解析:《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关于继承,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关于物权,一般原则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因此选AB.

     


  • [多选题]某私营企业老板因经营不善,到期不能缴纳税务机关税款,遂向市税务分局申请延期缴纳,经市税务分局批准,同意其延期缴纳。在此期间,该私营企业老板申请出国探亲,拿到了护照并办理了签证,决定近期购买机票出国。税务机关得知这一消息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 通知该老板在出国前结清税款

    责令该老板在出国前提供担保

    如果该老板不能结清税款,又不能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 解析:

    A.通知该老板在出国前结清税款

      B.责令该老板在出国前提供担保

      C.如果该老板不能结清税款,又不能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正确答案:A,B,C

     


  • [单选题]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可以转让的股权

  •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多选题]请回答 94~96 题。 (二)
  • 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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