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题目: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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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在对存货减值准备进行审计时,发现M公司存在以下事项,其中不正确的是( )。
甲材料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成本高于市场价格,按二者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乙材料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贬值,但因期后以高于账面成本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未计提跌价准备
丙材料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贬值,但因期后市场价格有所回升,未计提跌价准备
解析:当存货价值发生贬值时,应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所以A不对;对B来说,尽管期后以高于账面价值出售,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贬值,就应计提跌价准备,出售时再转销;C同样和B一样,应计提跌价准备。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同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多选题]下列有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所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基本不再发生,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所建造固定资产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不影响正常使用,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固定资产建造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
解析:【解析】固定资产建造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