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买卖 无主物的占有 埋藏物的发现 孳息物的归属
题目:唐律规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
解析:B.无主物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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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有关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有
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解析:【解析】《民事证据规定》第9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多选题]根据材料,回答第 39~40 题:
该工商局应对其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该企业应当举证证明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
除例外情况,该企业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提供
人民法院在必要情况下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
解析:ABCD的说法分别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条、第5条、第7条、第22条。
[多选题]2010年3月1日3,甲公司与丙公司通过协议,共同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收购乙公司的股票,甲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
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解析:见《证券法》第88—90条。D选项的期限应当是15日。
[单选题]某人在甲地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乙地盗窃摩托车一辆,在丙地调戏、侮辱妇女一人,在丁地入户抢劫致人死亡,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 )。
丁地人民法院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甲、乙、丙、丁四地都是犯罪地,因此,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但甲、乙、丙三地犯罪都是轻罪,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而丁地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根据刑诉法第20条的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高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丁地不仅是主要犯罪地,而且丁地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全案都应由丁地法院管辖。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