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由维吾尔族公民担任主任,其他民族公民可担任副主任 主任或副主任中有维吾尔族公民即可

题目:某县为维吾尔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参考答案:D 随题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所以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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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TOEFL考试试题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美国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独立命题。未经美国考试中心的许可,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简称新东方学校)将TOEFL进行复制用于教学活动,同时,新东方学校汇编出版发行TOEFL考试试题。美国考试中心遂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庭。以下有关试题著作权问题表述不正确的有
  • TOEFL考试试题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新东方学校没有侵权

    虽然美国考试中心对TOEFL考试试题享有著作权,但新东方学校可以将其少量复制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

    如果新东方学校将TOEFL考试试题大量复制作为内部资料发给培训学生,但收取资料费用,这种行为以超出合理使用的界限。

  • 解析:

    AD试题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以保护作者权益原则、鼓励优秀作品原则、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以及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一致原则为基本原则,合理公平的解释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著作权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创造成果。”在具体的运用上,根据《著作权法》以及司法实践,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客体应该具备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独创性、可复制性以及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对象。我们可以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分析试题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1、 独创性。  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首要条件。它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在本案中,ETS的试题是由ETS聘任的专家小组独立构思而成的,并且经过版权登记,在表现形式上与同类的考试机构所出的试题有明显的区别。但新东方学校在抗辩中指出,ETS和GMAC认为自己对TOEFL、GRE、GMAT试题享有著作权,作品有独创性,但是证据只有其一位高级职员的证言。一审以这样一个与案件有重大关系的证人证言来认定试题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合适的。而且,试题属于文字作品,并未表达什么作者的思想。然而在独创性条件的要求中,主要是要求作者的独立构思,即试题是作者的独立劳动的体现,并且经过了相关版权的登记,在其内容或者表现形式上与其它作品有明显的区别,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是篡改他人的作品。而对于独创性的举证,证据虽然只有一位高级职员的证言,但试题是ETS和GMAC长期独立劳动的表现,同时试题作品都在美国做了版权登记,这是长期以来人所共知的。很显然,试题是符合独创性要求这一条件的。  2、 可复制性。  在这一点上,ETS和GMAC的试题主要是以书面和计算机数据的形式出现,很显然是符合这一个条件。  3、 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和排除性规定,完全列举了应排除使用的全部对象。因此,根据反对解释原理,试题应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范围。在我国的现实中,同样是存在试题受到保护的实例。过去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此外,根据我国参加的伯尼尔公约和TRIPS协议,其他成员国的作者的作品应该受我国法律保护。据此ETS和GMAC试题的著作权在我国是应当受到保护的。  综上所述,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作品基本特征的试题,可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取得受保护的著作权法律依据


  • [多选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 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 解析: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 [多选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指引作用的知识。 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有两种方式:①确定的指引,是指人民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积极的义务(作为义务)。法律要求人们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若人们违反这种确定的指引,法律通过设定违法后果来处理,以此来保障确定的指引的实现。②有选择的指引,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还是不这样行为。这是一种按权利规则而产生的指引作用。由此,本题中选项B、C、D都有可选择性,属于有选择的指引,而选项A是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属于确定的指引。

  • [多选题]美容美发店应对以下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 美容美发店没有过错

    美容美发店对广告牌已尽了保管、维护义务


  • [多选题]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 [单选题]关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 [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 [单选题]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轻


  • [单选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惟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无害”一词的含义是:( )
  • 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

  • 解析:

    【考点】“无害通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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