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与更三年丧,去

题目: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

解析:

D.与更三年丧,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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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来源:考试大
  • 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解析:

    【答案】BCD

      【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多选题]关于虚假广告罪,如下说法正确的有:(  )
  •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本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22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知,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同时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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