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因为甲部工作繁重,可以设甲部的部长1人,副部长5人 甲部的设立,经总理提出,仅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甲部因其重要地位,甲部部长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国务院工作中涉及甲部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题目: 假设国务院拟设某一新部,称甲部,甲部的工作特别繁重,国务院筹划大力充实甲部人员,下列关于国务院甲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解析: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国务院组织制度及设立新部的程序。

  【解析】根据1982年《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甲部部长并非国务院常委会议的组成人员,C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应当入选。国务院工作中涉及甲部的重大问题,可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可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来讨论决定,而非仅能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来讨论决定,故D项表述是错误的,应当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甲部的设立,仅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表述是不对的,因为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有相关权力的,故B项错误,应当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9条规定,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至4人。因为甲部工作繁重,就设5个副部长是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应当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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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 
  • 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 解析:

    ABCD. 法律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我们大体上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来考察法的实现的情况: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对有关这一标准的统计数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 [多选题]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 解析:

    A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 [多选题]第 56 题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下列说法中,有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 解析:[考点]对不起诉的救济措施

  • [单选题]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 [单选题]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某超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前往调查并当场查获大批假酒,遂对该超市作出没收物品、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市老板认为处罚过重,要求进行听证,应当在工商局告知后( )提出;工商局应当在( )通知其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3日内、听证的7日前

  •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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