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题目: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免去了副省长李某的职务,同时因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出差到英国1年,决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担任代理检察长,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撤销了本省内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艾某的职务,还补选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省出缺的代表3人。对于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下列哪一项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解析:
、【答案】D
【考点】本题考点是省级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解析】依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九)、(十二)、(十三)之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基于以上规定,本题中该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在闭会期间免去副省长李某的职务,所以C项是正确的,不能选。省人大常委会在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出差期间,决定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担任代理检察长,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的做法是不完整的,因为还需要向上一级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所以D项不符合法定的备案程序,应当入选。省人大常委会还有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的职权,故A项正确,不能选。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十一)项,省内中级法院院长由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而任命;省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决定撤销本省内某中级法院院长艾某的职务,所以B项正确,不能选。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ACD
A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B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C对,主要证据不足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或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撤销。D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