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题目: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
解析:《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A项错误,B、C项属于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D项正确。解答本题时应明确的是: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不属于法人,分公司属于法人(总公司)的一部分,故D项正确。
【考点】考查工程承包制度中关于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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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件,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件。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乙销售侵权产品每件获利1000元。乙应赔偿甲()。
120万元
解析: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中,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如侵犯的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规定,在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确定的情况下,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确定;若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再按照侵权人侵权所获得利益确定。本题中,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件,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因而侵权的赔偿数额为120万元。正确选项为C。
[单选题]在评标委员会组建过程中,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项目评标专家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单选题]下面不属于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的内容是( )。
保修记录
解析: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