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民事权利的内容就是法律上的自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D
民事权利主体具有是否行使权利的自由
限制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也就限制了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所享有的利益
解析:B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特征。民事主体的自由可以是自主决定的积极自由,如形成权;也可以是免受侵扰的消极自由,如人格权;也可以是二者兼具,如物权,故A错误。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当然包括权利人是否行使权利的自由,所以B正确。民事权利中的自由与利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正是给予民事主体一定的自由,主体才可能去实现其利益,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自由实际上就是减损了其利益,所以D正确。另外民事主体的处分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对于人身权等专属于民事主体本身享有的权利,民事主体一般不能为转让、继承等处分。
[单选题]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15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正确答案 :D
故意伤害罪
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都是发生在执行公务期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以发生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生。两者是普通与一般关系,同时《司法解释》中已经规定了对执法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所承担的后果,将此种情况特别列出,也是为了与妨害公务罪适用的区别。因此,在执行现场中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威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本题中甲实施的暴力行为超过了司法解释中给出的妨害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范围,而是将执行人员打成重伤,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竟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甲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应该是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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