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10以上 20以上 15以上

题目: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在法定人数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其的罢免案。下列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选项是哪些?

解析:

正确答案:A,B,D  A.10以上

  B.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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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 以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各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某一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作出撤销有关解释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北京市司法厅的质询案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省长、副省长的职务

  • 解析:

    C

    随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9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组织调查委员会,对一些虽然重大但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它不能行使这项权力,因此 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虽然有法定的监督权,但却没有权力使用“直接撤销”这种监督方式。因此B选项不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 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可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并没有撤销省长职务的法定监督权。因此D选项不正确

     


  • [多选题]第 48 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在第二审中,自诉人可以提出第一审未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也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在第二审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在第二审期间提起反诉

  • 解析:[考点] 二审反诉的处理;二审调解

  • [多选题]甲乙两公司因货物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根据合同仲裁条款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仲裁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由乙公司一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根据此情况,以下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 乙公司向法院对同一争议事项起诉,法院对此进行受理

    如甲乙协议一致,可以放弃已有仲裁裁决,而重新订立仲裁协议,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 解析:BD。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所以一旦作出,不能轻易改变,如果改变,也要有法定原因,通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形式才可以,所以A项正确。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B项错误。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生效的仲裁裁决,C项正确;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D项错误。

  • [多选题]甲、乙公司均为网络公司,都在从事反病毒软件的开发和推广。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指控乙公司挖走了其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十余名,乙公司发布的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07版反病毒软件实质相似,甲公司的老客户已有三分之一成为了乙公司的新客户,请求法院认定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乙公司如何证明自己不侵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证明从甲公司过来的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都是合同到期后或辞职后正常流动过来的,没有竞业禁止义务或对甲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证明其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的07版反病毒软件不构成实质相似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
  • 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

    丙重男轻女,认为女儿不能延续香火,将年仅1岁的女儿抱到火车站,放在长椅上后匆匆离开。因为天冷,等警察发现女孩将其送到医院时,女孩已经死亡


  •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解释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 [单选题]下列关于秦汉时期刑罚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观点是哪一项?( )。
  • 儿子若杀了人,其父亲如果包庇的,可进行连坐处罚,因为依照秦律,父亲犯的是 “见知不举”罪

  • 解析:【考点】秦汉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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