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分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的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解析:C
解析:《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寓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官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并非永远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A不选。“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不是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不选。选项D不正确,是因为“检察官在职期间,其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并不意味着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仍受此限制。
[多选题]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 :BC
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解析:BCD
解析: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即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多选题]以下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解析:ACD.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B错
[多选题]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
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
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
解析:【答案】BC
【考点】国际航空法
【解析】根据领空主权原则,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
[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正确答案 :B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
[单选题]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正确答案 :D
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多选题]下列哪些属于法官张某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定的情形?
正确答案 :AC
年底前,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理由是年底不结案就会影响全年结案率
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