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井筒穿过的岩性和涌水量 施工队伍的操作和管理水平 可能采用的机具、设备 井筒直径和深度
题目:选择立井施工作业方式时,应考虑的内容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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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关于矿山井巷工程中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应完整
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复查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单选题]据某公司期末会计报表资料,资产总计期初数1000000元,期末数1200000元;负债合计期初数450000元,期末数350000元;净利润为200000元,则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为( )。
28.57%
解析:期初净资产=期初总资产-期初负债=1000000-450000=550000元
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资产-期末负债=1200000-350000=850000元
平均净资产=(起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550000+850000)/2=700000元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200000/700000×100%=28.57%
[多选题]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
拟定的招标文件
[单选题]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此为( )。
要约邀请
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所以B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发挥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
解析:根据《建筑法》,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发挥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故D为正确选项。
[单选题]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方依据相关程序及时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出了索赔,下列索赔成立的是( )。
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解析:本题考查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的分担原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本题中承包方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费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方。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的人员伤亡,分别各自承担;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方。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机具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承包方。理由: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承包方。理由: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故选D。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是( )
信用赊销政策
解析:成收账款赊销的效果好坏,依赖于企业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和现金折扣政策。
[多选题]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有效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单选题]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 )之债。
侵权
解析:《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