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题目: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解析: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次债务人”依然是丙,所以甲(丁)的代位权只能对丙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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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宪法的实施保障是指为保障宪法在现实生活的贯彻落实而设立的有关制度及相关活动。下列有关宪法实施保障的论述错误的为
  •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包括保障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以及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

    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实行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 解析:

    A.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包括保障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以及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

      B.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实行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 [多选题]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

  • 解析:

    A,B.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广义选举制度的概念包括代表机关代表与特定公职人员的选举;狭义选举制度概念仅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制度。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 [多选题]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 解析: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 [单选题]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可以在英国诉讼 必须在中国诉讼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知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本条规定的不是“可以”由中国法院管辖,即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必须由中国法院管辖。解答本题还应做到举一反三,本年度考查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以后可能以多项选择或者案例分析等形式出现,这也是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的。

  • [多选题]第 14 题 贾某系H县人民商场职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H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贾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那么,H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
  • 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县公安局

    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 解析:《硎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所以,不起诉书“应当”公开宣布,而不是“可以”公开宣布,故A错误。D错误,也应送达被不起诉人所在的单位。第l44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所以,B正确。第l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正确。

  • [多选题]第 57 题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
  • 茶厂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杨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据此,本题中,A项茶厂和D项杨某都是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D为应选项。

  • [多选题]“微微新娘”照相馆为小丽精心摄制了20张艺术照片,由于照片效果甚佳,照相馆提出少收小丽3000元,将其中一张照片作为样片在大厅陈列,小丽欣然同意。在出版社工作的小美经小丽同意,选取了12张照片交给出版社印制成挂历销售,出版社向小丽支付了1万元。制药厂向出版社支付了5000元后,从出版社那里选取了一张照片用作药厂的户外广告。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 小丽侵害了照相馆对照片享有的著作权

    出版社侵害了照相馆对照片享有的著作权

    出版社侵害了小丽的肖像权

    制药厂侵害了小丽的肖像权

  • 解析:照相馆对该照片享有著作权,小丽对照片享有肖像权。出版社和制药厂未经同意,出卖照片并用于广告,侵犯了小丽的肖像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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