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题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必须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选项C可以不进行招标。

查看原题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合同实施偏差处理的合同措施包括( )。
  • 进行合同变更

    采取索赔手段

    签订附加协议

  •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合同实施偏差处理的合同措施。合同实施偏差处理的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 [多选题]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有( )
  • 工程承包合同

    进度报告

    施工成本计划

    工程变更

  • 解析: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承包合同;(2)施工成本计划;(3)进度报告;(4)工程变更。除了上述几种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以外,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等也都是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 [多选题]下列关于井巷掘进爆破的安全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 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时,应在通往塌陷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

    井下电力爆破的主线、连接线等不应靠近电缆、信号线等

    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

    巷道贯通爆破必须随时互通情报,协调作业


  • [单选题]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
  • 核算和监督

  • 解析:财务会计的内涵决定了财务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 [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某工程定额工期为25个月,合同工期为20个月。合同实施中,发包人要求该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调整了合同工期。则关于该工程工期和赶工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1个月竣工,应承担提前竣工1个月的赶工费用

  • 解析: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故答案为D。

  • [单选题]当合同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没有约定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下列关于付款额度和付款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月度工程计划逐月预付

  • 解析:按照财政部、原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包工包料的工程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B正确。

  • [单选题]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发包人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可以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 考试布丁
    推荐下载科目: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公路工程) 一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铁路工程) 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 公路工程) 材料员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房地产估价师
    @2019-2025 布丁学网 www.51ksbd.net 蜀ICP备2001229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