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明清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三法司”是指( )。
正确答案 :A
大理寺、刑部、都察院
解析:解析: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主管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都察院负责法律监督,也参与审判。上述三者,合称为“三法司”。清朝沿用明制。所以选项B、C、D不正确。
[单选题]应当先屉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正确答案 :B
丧失商业信誉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D项完全不符,A项未写明“严重”恶化,C项未说明转移财产是为了逃避债务,因此均是不准确的答案。
[单选题]甲商场从乙公司以每台1500元的价格购进电冰箱60台。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一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 )。
正确答案 :C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解析: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其中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通常又称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或权义主体。D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义客体。A项和u项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特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所以这三项都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C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导致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属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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