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283
题目: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约翰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解析: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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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马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后发现,被继承人马乙曾与伟泽公司签订了一份地役权合同,合同约定:为满足马乙观景的需要,马乙向伟泽公司支付50万元,伟泽公司在10年内不得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物。现在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但伟泽公司已经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马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了买受人童某,后为童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若曹某与童某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曹某可以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当年的租金,也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金
若曹某与童某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曹某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金
若3年期满,曹某继续使用该房屋,童某没有提出异议,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曹某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若在3年租赁期限内,童某欲将房屋出售给安某,在同等条件下,曹某有优先购买权
若童某和曹某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则该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解析:答案:CDE
考点: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因此,选项A、B错误。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选项C正确。
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因此,选项D正确。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选项E正确。
[单选题]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内,按日加收滞纳金的比率是滞纳税款的()
0.5‰
解析:解析: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船舶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单选题]关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公司回购股权,对相应个人而言,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解析:解析:参股权转让行为的判定(7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4条)、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6条)、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4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3条)、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5条)。
[单选题]某公司实际占地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绿化区,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500平方米,另外该企业出租面积5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还借800平方米土地给部队作训练场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29400元
[单选题]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使用面积纳税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使用面积纳税。